寒亭区(经济区)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
一、贷款申请受理时间
8月1日至9月12日(工作日)
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00-18:00
二、贷款受理地点
寒亭区教育和体育局(寒亭区民主街与幸福路交叉路口西北角)三楼301室。
三、贷款受理对象
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(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)、科研院校、党校、行政学院、会计学院(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)正式录取,取得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(含预科生)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、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。
四、贷款额度及用途
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,全日制研究生(含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 元。
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,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。
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支付,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学生个人负担。
五、贷款期限
最长贷款期限:剩余学制加15年,最长不超过22年。
六、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
(一)网上申请
贷款学生须注册并登录“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”(https://sls.cdb.com.cn),贷款类型选择“生源地助学贷款”,提交贷款申请。
续贷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,填写续贷声明,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、生活状况,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、个人诚信的认识等,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。
(二)现场审核
首次贷款: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同时到现场。
续贷: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现场即可(续贷学生建议选择网上远程办理,在经过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,确认提交续贷申请,无需到现场)。
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申请表,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体局进行现场审核。
1.出示: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、录取通知书原件(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)、户口簿原件。续贷学生只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即可。
2.提交:学生本人签字承诺的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》、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。通过高中预申请学生和续贷学生均不需要提供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。
(三)签订合同
审核通过,为其签订合同,打印受理证明。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。
小贴士:
1.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:95593
2.支付宝服务热线:95188
3.招商银行服务热线:95555
寒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助学贷款业务咨询电话:0536-7262001